防靜電防護服
文章來自青島眾邦儀器有限公司技術部
防靜電防護服是用導電性纖維織物制成的防護服,用于易產(chǎn)生靜電積聚的作業(yè)場所,以消除衣服及人體上的靜電,預防火災及爆炸的危險。
我們現(xiàn)在主要對生產(chǎn)防靜電服明確指出了指標要求,根據(jù)GB12014-2009標準對防靜電服的檢測設備主要有:
ZF-611織物摩擦帶電電荷量測試儀、ZF-618拉力試驗機、ZF-613點對點電阻率測試儀
導電性織物是在紡織時,等間隔或均勻地混入導電性纖維(如金屬或有機物的導電材料或亞導電材料)或防靜電合成纖維(如腈綸銅絡合導電纖維),或兩者混合交織而成的織物。
一、防靜電防護服技術性能要求
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應符合GB12014-2009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1、防護服外觀:應無破損、斑點、污物以及其他影響服用性能的缺陷。
2、防靜電性能:每件防靜電服的帶電電荷量,耐洗滌性能,必須符合規(guī)定。
3、接縫:縫合要仔細、緊密、縫合強度斷裂強力不小于98N。
4、結構設計:應滿足穿著輕便、舒適、便于脫卸、有利于人體的活動;款式規(guī)格:一般防護服上裝為“三緊式”,下裝為直筒褲。
5、服裝上一般不得使用金屬附件,必須使用(鈕扣、拉鏈等)時,應穿著時,金屬附件不得直接外露。
6、服裝應全部使用防靜電織物,不使用襯里。必須使用襯里(衣袋、加固布等)時,襯里的露出面積占全部防靜電服內(nèi)面露出面積的20%以下,超過20%(如防寒靜電服、或特殊服裝)時,應做成面罩與襯里可折式。
7、服料的斷裂強力:應符合要求。
二、的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
質(zhì)量檢驗應按要求進行,每次檢驗樣本數(shù)為每個品種2套。
綜合判定原則:第3、4、6項必須合格;第1、5項允許有一項不合格。
三、的使用和注意事項
1、正常情況下,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(xù)地、短時間頻繁地出現(xiàn)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,及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(xiàn)的場所,可燃物的zui小點燃能量在0.25MJ以下時,應穿用防靜電服。
2、禁止在易燃易爆場所穿脫防靜電服。
3、禁止在防靜電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屬物件。
4、穿用防靜電服時,還應與防靜電鞋配套使用。同時地面也應是導電地板。
5、防靜電服應保持清潔,保持防靜電性能,使用后用軟毛刷、軟布蘸中性洗滌劑刷洗,不可損傷服料纖維。
6、穿用一段時間后,應對防靜電服進行檢驗,若防靜電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,則不能再以防靜電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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