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心血清或血漿與接觸的血細胞和凝塊的分離應在采血后盡快(2h內(nèi))完成:(1)離心時間和相對離心力(RCF):臨床化學分析血液標本離心時,RCF(1000~1200)×g,離心時間為5~10min。
(2)溫度控制離心:離心時產(chǎn)熱不利于分析物穩(wěn)定,臨床化學分析血液標本離心時必須采用溫度控制離心機。一些溫度依靠性分析物(如促腎上腺皮質(zhì)激素、環(huán)腺苷酸、兒茶酚胺等)應在4℃分離;無非凡溫度要求的分析物,離心溫度應設定在20℃~22℃;溫度低于15℃可以人為地使血鉀測定值增高;冷藏運送的標本必須在要求的溫度下離心。
(3)分離的血清或血漿的貯存:實驗室的溫度和血清或血漿的貯存溫度、時間,是分析物穩(wěn)定性和測定結(jié)果準確性的重要參數(shù):
①于22℃~25℃,血清或血漿的保存不超過8h;
②實驗于8h內(nèi)不能完成時,血清或血漿應置2℃~8℃保存;
③48h內(nèi)不能完成的實驗項目,或分離的血清或血漿需貯存48h以上時,應于-20℃保存;
④標本不可反復凍融(只能凍融1次),且不可貯存于無霜冰箱(可造成樣品溫度變化);
⑤離心后分離凝膠(凝膠屏障)上面的血清可保存2~5天(亦有報道4℃可貯存24h),但必須保證凝膠的完整性;但應用非凝膠分離物質(zhì)時,離心后必須立即將血清或血漿移出。
⑥血清或血漿必須保存于密閉的試管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