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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智德創(chuàng)新儀器設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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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型號CZF--5
品 牌
廠商性質(zhì)生產(chǎn)商
所 在 地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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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-09-29 08:45:06瀏覽次數(shù):12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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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ZF-5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/UL94燃燒試驗箱一、功能特點1.可編程控制器觸摸屏+PLC控制,實現(xiàn)控制/檢測/計算/數(shù)據(jù)顯示多功能2.自動化程度高:自動記錄試驗時間
CZF-5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/UL94燃燒試驗箱
一、功能特點
1.可編程控制器觸摸屏+PLC控制,實現(xiàn)控制/檢測/計算/數(shù)據(jù)顯示多功能
2.自動化程度高:自動記錄試驗時間,自動顯試結果,自動計時,自動點火,施焰結束后本生燈自動退回,可選擇是否關閉燃氣
3.啟動時可選擇是否自動點火
4.式樣夾前、后、上、下進退均可觸摸屏操控,啟動、停止、燃氣、計時、點火、保存、保存、照明、排風均通過觸摸屏控制實現(xiàn),指尖輕觸即可完成試驗
5.計時按鈕配合PLC自動記錄儲存燃燒耗時間
6.試驗時間系統(tǒng)自動記錄,并生成試驗結果
二、相關技術參數(shù)
①CZF-5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/UL94燃燒試驗箱合適工作條件及主要技術指標
環(huán)境溫度:室溫~40℃; 相對濕度:≤75%;
供電電壓和功率:220V±10% 50HZ 功率500W
水平與垂直燃燒測試程序在觸摸屏上可切換,試驗結果可存儲在觸摸屏內(nèi),試驗結果可查詢;
本生燈自動點火,自動計時,點火時間任意設定(可在觸摸屏上預設)
本生燈內(nèi)徑9.5mm±0.5mm
本生燈啟動前可選擇是否自動點火
施加火焰完畢本生燈自動退回,本生燈退回是可選擇是否關閉燃氣
氣源:液化石油氣(仲裁時加工業(yè)甲烷氣);
機箱材質(zhì):不銹鋼
機箱厚度:2mm
機箱體積:大于0.75m3立方
外型尺寸:1310*650*1560mm長寬高(含腳)mm 背景黑色,背景照度≤20Lux
燃燒試驗區(qū)容積:>0.75立方,長*款*高約1050mm×640mm×1300mm
儀器重量約:130kg
計時范圍:0~999.9s 記時精度:10s±0.2s 30s±0.2s;
施焰時間 : 0~999.9S(可調(diào),可在觸摸屏上預設)
余焰時間 : 0~999.9S
余灼時間 : 0~999.9S
線性燃燒速率(V)PLC自動計算,觸摸屏顯示并保存
燃燒角度 : 0°、20°、45°可選擇
火焰高度 : 10mm ~ 200mm 可調(diào)
火焰溫度:(100-1000)℃可調(diào)
氣體流量 : 氣體流量105ml/min-1000ml/min可調(diào)
燃 燒 燈 : 燈管內(nèi)徑9.5±0.3mm,長度:100mm±10mm
時間裝置 : 能精確到0.1S
位置調(diào)節(jié) : 樣品夾支架可上下、左右調(diào)節(jié),燃燒座可前后調(diào)節(jié),調(diào)節(jié)行程均大
頂部配有且防回流排風裝置,試驗結束后可排出燃燒所產(chǎn)生煙氣
②CZF-5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/UL94燃燒試驗箱設計標準:
GB-T2408-2008《塑料燃燒性能的測試-水平法和垂直法》(ANSI/UL94 -2006)
GBT10707-2008《橡膠燃燒性能的測定 》方法B(即GB-T13488《橡膠燃燒性能測定—垂直燃燒法》)
③CZF-5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/UL94燃燒試驗箱適用標準:
GJB360B-2009 電子及電氣元件試驗方法 111
GB/T5169.16-2008
ANSI/UL94
IEC60950-1、
IEC695-2-2
以下為UL94標準:
HB 級防火試驗(Horizontal Burning Test)
樣品要求:
1) 片狀:切割、熔鑄、擠塑等方式均可,邊沿光滑、表面干凈、密度均勻
2) 尺寸:長×寬:125±5mm × 13.0±0.5mm,需要提供測試的最小厚度樣品和 3mm(-0.0, 0.2)厚度樣品,若樣品最小厚度大于 3mm 或者厚度小于 3mm,則可以不用提供 3mm 樣品; 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,寬度不超過 13.5mm,角半徑不大于 1.3mm
3) 系列:若顏色、密度等有多種型號,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
4) 數(shù)量:樣品最少 2 套、每套 3 件樣品
測試程序:
1) 劃線:25±1mm,100±1mm
2) 夾持:夾住靠近 100mm 處的樣品尾端,長度方向保持水平,寬度方向與水平面成 45o±2o,絲網(wǎng)固定在樣品下面 100±1mm 處
3) 燃具:甲烷流量 105ml/min,背壓力 10mm 水柱
4) 火焰:焰高 20±1mm
5) 燃燒:焰爐傾斜 45o,置入火焰 6mm 深處,30±1 秒或燃燒至 25mm 處時移走焰爐
6) 計時:火焰燃燒至 25±1mm 處時開始計時,計下停燃燒時所用的時間和燃燒過的長度
7) 計算:V=60L/t,V 是燃燒速度(mm/min),L 是燃燒過的長度(mm),t 是燃燒時間(s)
試驗記錄:
1) 火焰是否燃燒至 25±1mm 或 100±1mm 處
2) 火焰燃燒至 25±1mm 和 100±1mm 之間,記錄燃燒過的長度(L)和燃燒此長度所用的時間(t)
3) 若火焰燃燒通過了 100±1mm,則記錄從 25±1mm 處到 100±1mm 處所用的時間
4) 計算所得出的燃燒速度
HB 火焰等級的評定:
1) 跨度 75mm 上厚度 3.0~13mm 的樣品,燃燒速度≤40 mm/min
2) 跨度 75mm 上厚度<3.0 的樣品,燃燒速度≤75 mm/min
3) 在 100mm 之前停止燃燒
結果符合上述條件的樣品則為 HB 級
說明:① 3±0.2mm 的樣品能通過火焰測試,則此結論適用于厚度在 1.5~3mm 之間的所有樣品;②樣品至少需要 2 套,每套 3 件,若套中僅一件樣品不合格,則可以用第二套樣品來重新試驗。
V 級防火試驗(Vertical Burning Test, V-0 / V-1 / V-2)
樣品要求:
1) 片狀:切割、熔鑄、擠塑等方式均可,邊沿光滑、表面干凈、密度均勻
2) 尺寸:長×寬:125±5mm × 13.0±0.5mm,需要提供測試的最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;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,如果最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測試得出的結果不一致,則還需提供中間尺寸的樣品,中間尺寸厚度跨度不超過 3.2mm;角半徑不大于 1.3mm
3) 系列:若顏色、密度等有多種型號,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
4) 數(shù)量:樣品最少 2 套、每套 5 件樣品
樣品預處理:
1) 23±2C,50±5%RH,48 Hours min.
2) 空氣交換爐,70±1C,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,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
測試程序:
1) 夾持:從上端夾入 6mm,長度方向朝下,樣品下端離預置棉花層上表面保持 300±10mm 距離,99%純度的棉花,重量 0.08g,尺寸 50mm×50mm,厚度不超過 6mm
2) 燃具:甲烷流量 105ml/min,背壓力 10mm 水柱
3) 火焰:焰高 20±1mm
4) 燃燒:火焰中心置于樣品下邊沿中點處,燃具頂部到樣品下端距離為 10±1mm,維持 10±0.5 秒,如果燃燒過程中樣品出現(xiàn)形狀和位置的變化,燃具要隨之調(diào)整,若測試過程中有熔融物滴落,可將燃具傾斜至 45o,燃燒 10±0.5 秒后以 300mm/min 的速度移開燃具至少 150mm,同時開始記錄余焰時間 t1,余焰停止時立刻再次燃燒 10±0.5 秒,移開后記錄余焰時間 t2和余燃時間t3
說明:余焰和余燃的判別可以用小片棉花接觸,能點燃則為余焰
如果點燃后火焰熄滅,則忽略該樣品,用另外的樣品進行測試。若是因為樣品發(fā)出的氣體將火焰熄滅,則
應立即點燃燃具繼續(xù)燃燒,直到燃燒時間達到 10±0.5 秒時停止并移開燃具
試驗記錄:
1) 次余焰時間 t1
2) 第二次余焰時間 t2
3) 第二次余燃時間 t3
4) 樣品是否燃盡
5) 試驗過程中滴落的微粒是否點燃棉花V 火焰等級的評定:
V-0 | V-1 | V-2 | |
單個樣品的t1/t2 | ≤10S | ≤30S | ≤30S |
單個樣品的t1+t2 | ≤50S | ≤250S | ≤250S |
單個樣品的t2+t3 | ≤30S | ≤60S | ≤60S |
是否燃盡 | 否 | 否 | 否 |
是否點燃棉花 | 否 | 否 | 是 |
說明:五個樣品中僅有一個樣品不合格,可用第二套樣品來進行測試;當 t2 +t3 為 51~55 秒(V-1)或251~255秒(V-2)時也會用另外一套樣品來進行結果驗證
尼龍 66 申請V-2級時,要以小于 120RV 的形式提供,如果RV等于或大于120,怎模塑樣品的RV 不能小于RV的70%
5V 級防火試驗(500W 125mm Vertical Burning Test, 5VA / 5VB)
樣品要求:
1) 片狀:切割、熔鑄、擠塑等方式均可,邊沿光滑、表面干凈、密度均勻
2) 尺寸:條狀樣品,長×寬:125±5mm × 13.0±0.5mm,提供最小厚度的樣品;塊狀樣品,150±5mm ×150±5mm 提供最小厚度的樣品;厚一點的樣品也需要提供,以防測試結果不一致,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,角半徑不超過 1.3mm。
3) 材料范圍:
樣品預處理:
1) 23±2C,50±5%RH,48 Hours min.
2) 空氣交換爐,70±1C,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,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
測試程序:
1) 夾持:從上端夾持 6mm,長度方向垂直,樣品下端距桌面預置棉花層的上表面 300±10mm,棉花為99%純棉,重量為 0.08g,尺寸為 50mm×50mm,厚度為 6mm
2) 燃具:甲烷流量 965ml/min,背壓力 125±25mm 水柱
3) 火焰:焰高 125±10mm,內(nèi)焰 40±2mm,傾斜 20±5o,窄邊對準燃具
4) 燃燒:從樣品角尖處開始燃燒,保證內(nèi)焰接觸樣品,燃具傾斜 20o,燃燒5±0.5 秒,共進行 5 次燃燒,如果燃燒過程中有粒子滴落、樣品收縮或伸張,要相應地調(diào)整燃具以保證內(nèi)焰接觸樣品
試驗記錄:
1) 余焰時間和余燃時間
2) 滴落粒子是否點燃棉花塊
狀樣品測試:
1) 水平地夾持樣品
2) 火焰作用在樣品底面中心處,燃具傾斜 20±5o,內(nèi)焰接觸樣品
3) 作用 5±0.5 秒,然后移走燃燒并保持 5±0.5 秒,作用 5 次后停止,當所有余焰和余燃均停止后,觀察并記錄樣品是否被燒穿
5V 火焰等級的評定:
5VA | 5VB | |
單個樣品的余焰和余燃時間 | ≤60S | ≤60S |
是否點燃棉花 | 否 | 否 |
單個樣品的t2+t3 | ≤30S | ≤60S |
是否被燒穿 | 否 | 是 |
說明:
1) 結果需根據(jù)條狀樣品和塊狀樣品的測試結果進行判定
2) 進行 5V 防火試驗的材料需先符合 V 級防火試驗的測試要求
3) 5 個條狀樣品中僅有 1 個不合格或 3 個塊狀樣品僅有一個不合格,可用另外一組樣品進行重測。
VMT 級防火試驗(Thin Material Vertical Burning Test, VMT-0/ VMT-1/ VMT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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